关于开展2012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工作的通知
2011年12月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发布了发改办产业[2011]3063号文件——“关于开展2012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为了提升企业工艺、装备和管理水平,提高差评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解决部分工业发展长期以来存在的薄弱环节,2012年中央投资中将继续实施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
主要原则有五方面,其中包括:一是较大幅度地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力争在一些关系我国工艺全局的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和制约行业发展的共性、薄弱环节方面实现突破;二是进一步突出支持重点、加大项目的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力度;对于在自主创新、品牌建设、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业转移方面取得成效的企业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专项重点专题涵盖了支持汽车节能技术和产品的开发能力建设和产业化、装备工业基础能力提升和重点装备产品升级、冶金工业关键产品升级及技术改造、企业信息化提升等9个专题。
专题一: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其中关键零部件:低地板大型客车专用驱动车桥,空气悬架,吸能式转向系统,高强度钢车轮及车辆零件等。
申报项目条件
(一)申报企业
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良好,银行贷款信誉良好,具有较好的资金筹措能力。中央属企业上报集团,由集团直接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信部。
(二)申报项目
项目符合国家支持方向,项目前期手续完备,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核准或备案、环评、土地预审(涉及新增用地)、城市规划选址意见、节能评估等批复,能在2012年6月以前开工建设的项目。
希望锻压企业能够和配套的主机企业联系,将相关的项目纳入到有关专项当中,以便获得资金支持。
关于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重点专题的具体内容可以上网下载或联系
行业研究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九日
行业研究室联系方式:
吴顺达
北京海淀区紫竹院路甲32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465045 传真: 010 684650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