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根据《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法[2010]7号)文件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自2008年以来开展《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和《高能耗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的编制工作。根据工信部《关于征集推荐节能机电设备和淘汰落后机电设备产品名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08﹞261号)要求,机械工业节能与资源利用中心(以下简称“节能中心”)组织编制印发了《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一批)、(第二批)》和《高能耗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第二批)》。为进一步推广高效节能机电设备,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2011年继续编制了第三批《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
《推荐目录》的编制工作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积极推进。编制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推荐目录》的编制工作分为项目征集、项目初审、专家评审、工信部审核四个环节。
2011年5月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发通知进行项目的征集,地方工信委、机械行业协会积极组织企业推荐节能机电设备(产品)项目,推荐的项目经过省节能管理单位、行业协会、国家节能产品认证中心、节能检测中心盖章认可。截止到8月31日共征集到机械工业行业11类分行业390个项目。机械工业节能与资源利用中心根据申报原则对征集到的项目进行初审,筛选出资料完整、符合要求的项目进入专家评审阶段,共计309项。
机械工业节能与资源利用中心于2011年10月组织了11个分行业的项目评审会,包括变压器、电机、低压电器、工业锅炉、塑料机械设备、热处理、内燃机、压缩机、制冷、泵阀、风机。评审依据GB/T15320—2001《节能产品评价导则》和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能效指标。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提供的证明资料是否真实、可靠,能否证明产品水平和节能效果;企业资制、管理和生产能力能否保证推荐产品的质量稳定、批量生产,售前、售后服务和备品备件的供应;产品是否符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节能减排市场重点需求,产品是否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能效比高,节能效果显著,是否能促进该产业的结构优化和升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比较广阔的发展前景的设备;产品和产品生产过程是否符合质量、安全和环保标准要求。
专家评审组由行业协会专家、大学教授、研究所高级研究员、企业总工及其他机械工业领域内的权威专家组成,共计70余名。评审专家秉持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由专家组长主持评审,经过审阅申报资料、对照标准、专家讨论,形成推荐意见,并对每个项目填写《专家评审意见表》。
根据会议评审结果,整理出11类共179个项目属于推荐的节能机电设备(产品),予以推荐。其中包括变压器18项,电机11项,低压电器5项,工业锅炉8项,塑料机械23项,热处理9项,内燃机2项,压缩机88项,制冷4项,泵阀9项,风机2项。
第三批《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的发布,将对企业和用户选择机电设备(产品)提供科学的依据和参考,有利于促进推广高效节能设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也有利于各级政府及节能管理部门进行节能督察,深化政府节能工作的开展,对于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具有重要保障作用。
有意申报的企业可以把有关资料上报到
。
附件1 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表
附件2 淘汰的高能耗落后机电设备推荐表
附件3是工业锅炉的申请条件,供企业参考。
企业可以依据上述三个附件(在锻压网下载),上报节能锻压设备(产品)的相关参数、指标和企业资料。
联系方式:
吴顺达
行业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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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465045 传真: 010 68465044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