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 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过 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要求,现将《绿色锻造企业评价准则》(2019年中锻压字041号),《法兰锻造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规范》(2019年中锻压字042号)两项团体标准名称更改为《绿色锻造企业评价准则 第1部分:法兰锻造企业评价》和《法兰锻造企业信息化建设指南》。
现予以公告。
2019年12月19日